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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編輯部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6.09.04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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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空拍、農業、救災到軍事國防,無人機應用快速起飛。隨著任務日益複雜、設備價值不斷提高,操作風險與保險保障,也成為產業發展不可忽視的一環。
無人機最大的價值,是代替人員進入危險或難以抵達的地區,或長時間執行任務。中興大學循環經濟研究學院教授葉泳蘭舉例,山區發生災害時,無人機可先飛入現場,成為搜救隊的眼睛;災區通訊中斷時,大型無人機也能攜帶通訊設備在空中盤旋,暫時充當行動通訊基地台。此外,國土巡查、農藥噴灑、設備巡檢、測繪及物流運輸,也都可見無人機的身影。
然而,無人機昂貴的不一定是機體。台灣無人機協會創會理事長吳修廉指出,機體可能只占整體價值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其餘價值往往來自執行任務所附掛的「酬載」,例如鏡頭、雲台、熱顯像儀及農業噴灑裝置等,有些高階酬載價格甚至超過機體。
富邦產物保險公司工程暨海上保險商品部資深經理蔡逸霖表示,無人機保險主要分為機體保險與第三人責任險。機體保險可依實際需求,將機體、備用零件及酬載分項列出承保;第三人責任險則保障因使用無人機造成他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
即使完成考照與訓練,實際飛行仍無法完全排除風險。天候、地形、電線、設備故障及人為判斷,都可能造成事故;無人機墜落不只可能撞傷人或毀損財物,機上鋰電池還可能引發火災。
依現行《民用航空法》規定,政府機關、學校或法人經核准從事特定無人機活動前,須投保責任保險;一般民眾從事休閒娛樂飛行雖未被強制,仍可依需求主動投保。投保時也須留意操作資格及相關規定,若未具備法令要求的操作資格、酒後操作、超越核准範圍,或違反相關法令及保單約定,都可能影響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