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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智利發生規模6.9強震,上月日本東北外海也發生規模7.7強震,加上台灣夏季火災頻傳,再度喚起民眾對住宅安全的關注。然而,多數人對自家房屋的保險保障,仍停留在「火災才有賠」的印象,甚至不知道自己其實已經擁有地震保障。
事實上,目前多數住宅火險皆已自動包含「地震基本險」,屬於政策性保險的一環。這項制度源自1999年921大地震後所建立,目的在於提供民眾面對重大災害時的基本保障。不過,由於多數人投保火險是因房貸需求,對保障內容缺乏認識,使得這項制度的實際功能未被充分理解。
專家指出,地震風險並非老舊建築才會面臨,「新建大樓同樣可能倒塌」。過去災區經驗顯示,有無投保地震險的差異極大,甚至出現同一棟建築中,部分住戶獲得理賠、其他人卻完全沒有保障的情況。
此外,民眾普遍誤解地震險的理賠條件,認為只有房屋「全倒」才能申請。實際上,地震基本險以「全損」為標準,只要經政府認定需強制拆除,或經專業鑑定為不堪居住,即可申請最高150萬元的建物理賠金及臨時住宿補助。近年更進一步放寬條件,若建築物被貼上「紅單」,即可申請部分住宿費用,降低理賠門檻。
不過,理賠金的實際分配仍與房貸息息相關。若房屋仍有貸款,保險金將優先償還銀行債務,屋主可實際取得的金額可能有限。專家提醒,即使已繳清房貸,也不應因此停止投保,否則一旦發生重大災害,將完全失去保障。
從整體來看,地震基本險提供的是「基礎保障」,若希望提高保障額度,仍須透過超額地震險或其他居家綜合保險進行補強。然而,目前台灣地震險投保率仍不到4成,且多集中於有房貸的族群,顯示整體風險意識仍有提升空間。
專家強調,地震屬於發生機率低、但損失極大的風險,正是保險存在的意義。面對無法預測的天災,提早建立基本保障,仍是降低衝擊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