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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
隨著台灣企業加速布局海外市場,員工因公派駐國外、短期出差或參與跨國專案已成為常態。產險業者指出,一般企業常投保的「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多數僅保障「國內發生」的員工意外事故。為了補足保障缺口,產險業者建議,企業在規劃員工風險保障時,應在「雇主意外責任保險」主約下,加保「海外責任附加條款」。
該附加條款主要承保員工於國外執行職務期間,因意外事故導致體傷或死亡所產生、依法應由雇主負擔的賠償責任,讓保障範圍從國內延伸至海外,形成較完整的風險防護網。
華南產險表示,從理賠實務觀察,海外事故處理流程與國內情況不同,企業與員工都應該要提高風險意識。員工如果於海外發生意外,應第一時間就醫並且妥善保存事故證明文件與醫療單據,包含診斷證明書、收據與相關醫療紀錄。返國之後,可以先向健保署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再向勞保局辦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待相關補助與給付核定後,再向商業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