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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靓慧/台北报导〕为落实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基本保障,产险公会提醒广大汽、机车车主,应主动并定期检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有效期限。一旦强制险保单到期超过6个月仍未续保,公路监理机关将依法注销车辆牌照,提醒车主切莫因一时疏忽,面临重罚或无法用车的困境。
产险公会指出,不少民众强制险逾期时,表示「未接到通知」,事实上,为了避免民众忘记投保,主管机关及保险公司已设有多重通知机制,提供「到期前通知」、「到期后通知」及「联合通知」3重通知流程,分别寄送至汽、机车登记地,或保险公司留存的地址。
其中「到期前通知」为保险期间届满「30日前」,会先寄发续保通知、「到期后通知」则是「到期后30日」内,至少再寄送2次重新投保通知,最后则是「联合通知」,是针对保险到期后第2个月及第5个月仍未投保的车主,由金管会保险局及交通部公路局共同具名寄送提醒通知。
产险公会提醒,强制险逾期未保,牌照将依法遭注销。依据《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51条之1规定,投保义务人在保险期间届满逾6个月仍未依规定投保,主管机关得移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其牌照。车主若在牌照注销后继续用车,将面临更重的交通罚锾。
若车主未依规定投保或保险到期未续保,遭交警拦检,汽车将处理新台币3,000元至1万5,000元罚锾;机车则是1,500元至3,000元罚锾。微型电动二轮车罚锾为750元至1,500元。若未投保车辆肇事,罚锾将提高至9,000元至32,000元,并扣留车辆牌照至投保为止。
为避免未收到续保通知,产险公会提醒车主,若个人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络资讯异动,应即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才能确保顺利接收到各项通知。民众也可透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有效电子式保险证查询平台」(https://ecard.cali.org.tw)查询强制险有效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