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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亚历/综合报导
2025-05-25 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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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5:01:02
23日下午,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发生重大车祸,一名78岁邱姓男子无照驾驶油电车,突然暴冲撞上多辆汽机车,造成8人受伤,所幸无人死亡。
对此,律师何孟临在脸书粉专「朔风法律 N.W.Lawyer / 何孟临律师」发文表示,虽然这台车看起来很高级、应该有保险,但因驾驶人是「无照上路」,而根据多数保单条款,只要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无照驾驶),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理赔。也就是说,即使车子有保险,这次受害者可能一毛钱也拿不到。
此外,根据《民法》第184条,若车主「明知」对方无照,却还把车借给他,等於存在过失,也可能必须对这次事故负连带赔偿责任。虽然刑事部分通常只处理肇事者,不会起诉借车的人,但若受害者没有主动参与侦查,就可能错失追查车主的机会,导致日后求偿困难。
因此何孟临表示:「不要等人走了、财产转了,什么都来不及了!」他提醒受害者与家属,要积极参与后续诉讼程序,查明车辆所有人,才能在必要时申请假扣押、假处分,避免车主转移财产,让受害者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