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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買保險就是求一份保障,但隨著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做出裁定,讓過往購買保單的保險人,可能會因過往債務問題而讓銀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讓許多人因此失去持有很久的保單,也失去了延伸的保障,最終還可能因沒法領到保險金而缺乏照顧臨終。
202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做出第897號裁定,讓「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掀開法院強制執行案量爆炸的慘狀,同時全台數十萬人的保單也受影響。
過去債務沒處理好,用另一種方式重回人生
在桃園餐廳工作的B女士,身為五年級的她,每天依舊精神奕奕的接待每個客人,在笑容之下,卻有過去沒有處理好的債務,現在用別的方式重新找上門。
B女士說,年輕時與前夫共同購買了兩間房屋,當時市價約700多萬元,向銀行貸款480萬,後來還款幾年後,就無法再支應貸款,後來就由銀行法拍,想說就此處理完債務,沒想到這麼多年下來,不僅沒有還清、反而還利滾利,連帶保單也都被通知即將被強制執行,只好找法扶求援,希望能保留保單,也會進行債務協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當自己花那麼多錢買了一份保險,就是希望在之後有需要時能夠有醫療照護、有一份保障。」B女士感嘆,「但現在可能會被強制執行,變成什麼都沒有,突然就變成花了那麼多錢,卻被銀行拿走,而且現在年紀也逐漸增加,要再投保會付出更多的高額保險費,但卻沒辦法有同樣的保障…。」
「過去種下的因,現在就會有什麼果。」B女士感嘆,沒想過保險保單也會被扣下,現在年歲漸長,就會擔心自己發生重大疾病時,希望有一重保障,可以有錢做醫療,雖然有三個孩子,但都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有家要養,每個月都是很吃緊,因此也沒打算把過去的債務問題讓他們知道。
「難道有債務的人,過去投保的保險都可以不做數,一個新的法律解釋就可以溯及既往?」B女士吐苦水,負債的人生、讓她感覺沒有人權,感覺不配有保險,未來人生都活在沒有保障當中,而且再買新的保險也無法負擔得起。
為了要確保保單可以維持有效,B女士正在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努力維持自身權益。B女士說,她有投保壽險附加險重大疾病,現在已經被法院聲請扣押,其餘兩張防癌險因為沒有解約金,因此逃過一截,就怕因為債款讓壽險主約失效,失去相關的保障。
希望維護自己的權益及未來可以使用保單,時常需要跟法扶的律師討論,也很感謝法扶的律師不厭其煩的上台北協調,而且從收到法院通知到現在半年多,除了焦慮之外,還很擔心未來可能無法如願,就很難好好休息。
這例撤回強制執行,過程辛苦
C先生因為陸續向某大型人壽公司購買保單,就是希望保有老年時仍有一份保障,但因過去擔任某公司的連帶保證人,某公司跟銀行借款卻無法正常還款,因此銀行只好找上法院,要求連帶保證人的C先生要還款,後續銀行因為新規定上路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C先生的保單。
面對追討,C先生感到無奈也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但仍然無法阻止,隨後保單就遭到扣押,沒有辦法變更要保人等異動,等於保單陷入僵局。
為了救回保單,C先生經友人介紹,找到個人執業保險經紀人游尚儒,才開始一系列的攻防。當法院已經通知C先生過去投保的壽險保單會被強制執行,保險經紀人就向銀行窗口提出「保單介入權」,由他人代替還款而銀行撤回強制執行,就是希望兼顧保單權益與債務清償,讓銀行、保戶都能雙贏的做法。
但要透過這程序來阻止法院強制執行,卻也相當辛苦。在保險經紀人協助下,C先生提出「保單價值明細表」,並向銀行提出「債務人提出等值現款以代終止保險契約聲請書」,不過由於銀行相關案件不少且需審核時間,每一步都要跟時間賽跑,為避免法院執行「換價變現手續」,因此祭出「延緩執行」,向法院提出聲請暫緩執行3個月。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今年2月接到銀行回覆,同意收款後撤回保單強制執行並承諾日後不再強制執行,C先生的親友幫忙出面代為還款,銀行在收到款項後向法院聲請撤回保單強制執行,成為少數避免保單被強制執行的案例。
面對保單被扣押,律師建議可以這樣做
當民眾收到法院通知時,該如何處理?鼎禎國際律師事務所律師鍾之宣建議,要先釐清受影響的保單有哪些、時效內要提出向法院強制執行處提出聲明異議,同時也要展開與債權人協商,才能讓損失降到最低。
鍾之宣說,根據金管會10202550810號函釋及司法院發布的「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特定類型的保單可免於強制執行,像是無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健康保險(如醫療險、失能險)、小額終老保險(主要用於維持基本生活)。不過投資型保單、分紅保單以及具高額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壽險則可能被視為資產,成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至於民眾應如何自保?鍾之宣表示,保戶應先確認自身保單類型,可向保險業務員查詢,確認保單是否符合「基本生活所需」的條件,進而判斷是否能免於執行。若遭扣押,民眾可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並提供財務證明(如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家庭撫養證明等),證明保單為維持生計所需。
若保單確實被執行,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協商,嘗試以分期清償換取撤銷執行令。同時提出聲明異議,若金額較大且具爭議性,可委任律師協助,透過法律途徑爭取保單不被扣押。
鍾之宣強調,每張保單的性質不同,是否能被執行仍須依個案認定,建議民眾務必提前檢視自身保單,以避免未來可能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