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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實支實付醫療險回歸「損害填補」,有實際支出才理賠,金管會將修改相關規定,新實支實付醫療險將有兩大理賠方式,首先,僅限民眾醫療收據的「正本」理賠;其次,約定理賠的損失分攤機制,但後者仍需與業者討論配套。
這次實支險的改革新制,將不溯及既往,不影響目前保戶既有實支險的理賠、也不影響保戶投保實支險的張數;換言之,保戶舊實支險仍可拿副本理賠,但新實支險則禁止。
壽險業者說,去年底金管會宣示改革實支險後,掀起一波副本理賠的實支險下架潮,目前幾乎都沒有接受副本理賠了,新制算是符合現況,對市場影響有限。
金管會明天將邀集業者開會,除擬定分紅保單新制外,實支險也納入討論。金管會將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針對實支實付傷害醫療、及實支實付醫療險等兩大實支險做兩大改革。
第一,兩大實支險理賠需要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並依「住院醫療費保單示範條款」約定的理賠機制辦理,包括每一保戶投保實支險(含日額或實支險給付擇一)應以收據正本理賠、約定保險金理賠的損失分攤機制,也就是保戶的所有承保公司共同分攤損失,總金額不能超過保戶負擔的總醫療費用。
業者說,損失分攤機制需解決幾項問題,包括銷售商品規格需一致、業者間理賠協調,「除了較明確的醫療費外,現在同一種病就不見得每家都賠了,如何協調也是一大工程,又是否會出現首家不賠,後面也跟著不賠的問題」。
第二,要求業者需在要保書或要保文件揭露保險金的理賠原則、及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並經保戶簽署同意,以確保保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