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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時常常會有許多的疑問,事關在出事時能否獲得一份保障,因此關於受益人的選擇就格外受到重視,投保前往往就會考慮再三(部分險種如醫療險的理賠金不可指定受益人),但你知道,你填的保險受益人,人壽保險公司不一定會照單全收嗎?
保險是商業契約,雙方合意才可成立,保險公司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可能會對我們提出的「投保要約」提出「反要約」,例如:生存調查、體檢、X光片、病例報告等,也就是所謂的「核保」,那麼購買保險時,受益人該填寫何人?有什麼限制?如果填寫為朋友會被保險公司拒絕嗎?
受益人種類
1.直系親屬與配偶:
填寫為配偶、子女、父母一等親以內的親屬不會有任何問題。若配偶、子女、父母健在,填寫二等親的直系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通常還會進行照會詢問原由。
2.旁系親屬:
兄弟姊妹等二等親,通常皆可通過。但若受益人只填寫旁系,且父母、子女一等親仍健在、或有配偶關係,保險公司通常會照會詢問原由、若兄弟姊妹姓氏不同、表親等,會要求檢附證明文件以確認確實具親屬的身分。
3.法定繼承人:
按照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來決定繼承順位之人選繼承,通常保險公司規定購買保險時,至少要填寫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
4.朋友:
包含伴侶、同居人、未婚夫妻、友人等。
過去較常出現的是同性受法律限制不能結婚之伴侶,不過隨同性婚姻法通過已較少見。保險公司會派遣調查員進行「生存調查」,親訪相關人等,確認要保人自身意願,確認避免道德風險,才有投保的機會。
5.法人:
為了避免爭議等,保險公司傾向拒絕要保人將受益人填寫為法人機構,若欲填寫為社福團體、宗教團體,至少要填寫為擁有法人登記字號的合法法人。要特別注意的是,公司幫員工投保的保險禁止將受益人填寫為該公司法人。
6.外籍移工:
家中有聘僱外籍移工者,雇主替外籍移工進行傷害險投保時,礙於移工受益人關係、資料難以跨國考證,通常僅會容許以受益人填寫為法定繼承人進行投保。
另外,現今在填寫的時候,保單上受益人欄位都會強制要求寫上身分證字號、生日、國籍,地址、電話則為可以選填,不太可能再出現將受益人填寫給陌生人或偶像名人了。本文僅就可能遭遇的進行寫述,個別情況仍須視各家保險公司自己的規定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