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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綜合保險為建設公司、營造商或土木包工業在營建工程中,為保障建物、工程因意外產生毀損或其中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而投保的保險,由營造工程財務損失險為主險,另外有第三人意外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等附加險。
營造綜合保險有除了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等附加險,部分營造商也會視需求另外與保險公司擬定附加條款來擴大保障範圍,以近期「基泰大直」一案為例,便在營造綜合險外,額外附加「第三人建築物龜裂、倒塌責任附加條款」,因此周邊住戶的賠償上,便有部分的保險理賠保障。
營造綜合保險保障建物或工程因火災、淹水、地震等突發意外而造成的毀損或滅失,較特別的是,偷竊、盜竊及第三人非善意行為予以理賠,但對於政治團體或民眾團體唆使或與之有關人員所為破壞或惡意行為則列為不保事項;另外,連續72小時內的地震或48小時內的颱風,不論次數多寡,均視為一次事故辦理。
當建物或工程產生部分毀損或滅失時,會以保險金額扣除已賠償金額餘額,被保險人可在加繳保費後,恢復原本的保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