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長照風險成為每個人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退休後的老年安養與長照支出,勢必得提前打算,其中長期照顧保險(簡稱長照險)即是轉嫁風險的一種方式,不過相關給付方式、理賠條件可要看清楚,才能真正發揮長照保障的功用,以轉嫁長照風險。
台灣人壽指出,民眾購買長照險前,經常會陷入三大迷思,一是「賠」很嚴?長照險一定要躺在床上才能賠?早期長期看護險,須以經常處於臥床狀態為前提,民眾可能會有這類迷思,而2015年「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就已鬆綁必須臥床之條件,目前是以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持續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做為生理功能障礙的理賠條件。
二是「賠」終身?發生長照後保險金可以領一輩子?實務上長照險分期保險金需要每年提出申請,如果病情恢復好轉,未能符合長照狀態就可能無法再領取,且分期保險金也多有設定領取上限年數(例如15年)。
三是「賠」不了?長照險的理賠範圍很小?過去失能扶助險(俗稱殘扶險)熱賣時會將長照險拿來比較,而產生這樣的誤會,事實上失能扶助險是以「失能」為判定標準,長照險是以需要「照顧」為保障依準,並無誰優誰劣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