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連40年位居國內十大死因之首,可謂國人的健康殺手,越來越多民眾在規劃癌症的財務風險轉嫁時,常會以癌症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等相關保單建構醫療防護網,不過「罹患原位癌,保險到底賠不賠?」是不少人心中的困惑。壽險業者指出,保險是否會理賠原位癌,得視保單條款而定,因此建議保戶在投保前,務必詳加閱讀了解,為自身權益好好把關。
所謂原位癌(Carcinoma in situ),是指已被發現有惡性腫瘤的特點,但還沒有入侵其它組織的腫瘤。關於保險是否有理賠原位癌,壽險業者表示,首先保戶要確認自身投保的保險商品為哪一種。
業者說明,癌症險、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等3款保險商品的保障範圍均包含癌症,但保單條款中對於癌症所涵蓋的範圍卻不同。以市售的癌症險來看,保障範圍通常較廣,除了輕度與重度癌症外,也會提供初期癌症的保障,而原位癌即是屬於初期癌症的一種。
再者,觀察市面上銷售的重大疾病險,可分為甲、乙兩型,其中甲型僅包含癌症(重度);乙型則包含癌症(輕度)與癌症(重度)。也就是說,如果民眾罹患的是原位癌,則不包含在癌症(輕度)與癌症(重度)的範圍內。
另檢視重大傷病險的保單條款,其保障範圍是以全民健保重大傷病項目為基礎,除去8大項以先天性疾病與職業病為主的除外不保事項,保障範圍共22大項、超過300種的疾病項目。
但要注意的是,健保提供重大傷病證明的癌症,是以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為主,而實務上原位癌只要及早接受治療,治癒率相對較高,並不需要長期治療,故不包含在重大傷病的範圍之內。
總結來說,與癌症保障相關的癌症險、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儘管保單條款中均有關於癌症的保障範圍,但其涵蓋的範圍卻不一樣,建議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及預算,挑選合適的保險商品,讓保障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