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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罹癌時無法理賠 保險法權威劉北元:掌握兩原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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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最新癌症報告顯示:每年新罹癌人數高達12萬人,較前一年度大增5123人,換算下來,平均每4分20秒就有1人罹癌!但你知道嗎?近五年來,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發現,癌症及其併發症認定相關爭議申訴案件翻倍增長!這顯示,有太多民眾即使買了保險,卻在遭受罹癌打擊之際申請不到保險理賠。原因為何?

由北宇管顧公司主辦的《2022造局思維!》保險法律主題論壇,3月18日邀請到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執行副院長吳俊穎,進行雙雄對談,主題為「醫療與保險:每年70萬人罹癌!帶你看意料之外的癌症險糾紛最前線。」

曾任多年律師的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首先提出多項關鍵數據,他說明:台灣每年有超過70萬人罹癌,且根據衛福部「全民重大傷病證明有效領證統計表」,截至今年1月,國內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中,癌症亦以43.39萬人、占比達43.63%高居首位。

當癌症已連續39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如何規劃一張好的癌症險保單,避免「醫不起」窘境、預防理賠爭議,成為每個家庭都必須學習的關鍵知識。

陽明交大副院長吳俊穎:癌症險理賠5大爭議,給付標準最應留意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院執行副院長吳俊穎也強調,國內罹癌人數不斷增加,民眾對相關保險需求越來越高,目前國內各類重大疾病當中,理賠率最高的就是癌症,比重達81%,高水位理賠率意味著:一旦保戶罹癌,保險對於保戶所能發揮的風險轉嫁效益,正扮演關鍵角色。

不過,吳俊穎指出,雖然癌症險可以發揮風險轉嫁功能,仍有部分保戶在罹癌後,發現事先規劃好的癌症險「保護傘」不夠大,甚至為了理賠糾紛與保險公司對薄公堂。

吳俊穎指出,「從實務上來看,癌症險的理賠爭議,主要是發生在診斷、治療、手術及住院給付、癌症病史告知、帶病投保等五個部分。」

吳俊穎指出,隨著醫學科技進步,許多新型態的醫療方式或手術,可能不在保單給付範圍內,或給付標準有所改變,「民眾投保前應仔細了解保單條款內容,減少保險爭議發生。」

標靶、化療自費額超高,建議保單一次性給付額度超過200萬

因此,民眾在購買相關癌症險時,究竟應注意哪些事項?

劉北元建議,購買癌症險時,務必把握「優先考慮一次性大額給付險種」,以及「實支實付醫療險買好買滿」兩大原則,才能達到風險轉嫁,將醫療保障最大化。

劉北元指出,「由於癌症治療初期花費相當昂貴,民眾在規劃醫療險、癌症險保單時,應注意保單在罹病初期就可得到一次性高額給付,用以支應包括標靶藥物、化療等高額健保自費項目。」

至於一次性給付的額度應該多少才夠?

劉北元說,考量標靶藥物費用昂貴,健保給付標準又比較嚴苛,建議保單的一次性給付額度應該要有200萬至300萬元水準。

其次,癌症治療勢必反覆就醫、住院,規劃保單時,也應要留意備妥「長期抗戰」的準備金。

劉北元表示,從癌症險的角度來看,在癌症治療過程中,很多支出費用跟住院費用(例如診斷癌症所作的檢查與處置),並不在癌症險的理賠範圍內,此時就需要透過實支實付型保單來補強。

因此,建議可以買2至3張的實支實付型保單,其中至少要有一張保單是可以使用醫療收據副本理賠的保單,這樣才能避免在僅有一張收據正本情況下,無法向多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給付。

癌症爭議爆增,申訴案破百件,劉北元:癌症理賠以「治療」為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2017至2021年的近五年來,保戶與保險公司有關癌症及其併發症認定的爭議申訴案件急速增加,從每年僅約30至40件,2019年爆增至首度破100件爭議,數量倍增。

這顯示,當國人投保癌症險需求日增,癌症險理賠爭議案件數量也相應激增。

對此,曾擔任多年律師的劉北元提醒:癌症險的理賠是以「治療」為要件,不是「診斷」癌症,在確診過程中,有很多支出費用跟住院都不在癌症險理賠範圍內,如果支出費用不是「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很可能遭拒賠。

因此,才會需要其他類型的保單(如實支實付型保單)來支援補強,這也意味著,民眾在規劃癌症險保單時,必須考量每個階段不同需求,在風險轉換的介面,才能滿足讓保障達到無縫接軌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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