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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朝阳科技大学保险金融管理系副教授余祖慰
国内政坛掀起马前总统是否有失智的话题。事实上,随著台湾於2025年正式迈入超高龄社会,国人平均寿命不断的延长,根据内政部2024年简易生命表统计显示男性平均77.42岁,女性平均84.30岁,国人平均寿命80.77岁,长寿的背后所衍生出来的失智风险已成为高龄家庭不可忽视的隐忧。
首先,失智症(俗称老年痴呆症)是一个进行性退化的疾病,从轻度的轻微症状,逐渐进入中度、重度、末期症状,疾病退化的时间不一定,有个别差异,其病程常是缓慢且渐进性的,整个发病过程可达5~15年不等。失智症带来的往往不是短期的医疗花费,而是漫长的生活照顾与家人长期照顾的负担。
根据台湾失智症协会截至2025年底统计,国内失智人口已超过38万人,其中65岁以上长者盛行率约为8%。
换言之,每13位长者就有1位罹患失智症,至2041年失智人口将突破68万人。
其次,国内寿险公司所推广的「长期照顾保险」商品,对於「失智」的认定,大多以「认知功能障碍」来定义,必须经专科医师诊断判定达约定月数以上(不得高於六个月),仍为持续失智状态(按「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第10版(ICD-10-CM),且依临床失智量表(CDR)评估达中度(含)以上,即CDR大於或等於2分,非各分项总和)者。
换言之,病人须符合失智达中度(含)以上程度,也就是无法分辨时间、地点、人物,且至少两项以上,保险公司才会理赔给付。
由於保单条款规定门槛较高,就笔者所知,近年来,保险市场已有国泰人寿、南山人寿及台湾人寿研发「专属失智保险」商品,将「失智」认定为CDR为1分,也就是将「保障前移」,只要达「轻度失智」或「认知功能障碍初期」即可启动理赔。
除了分期给付之外,并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帮助家属支应检测与早期治疗费用,避免病情快速恶化。
随著长寿风险所带来的失智人口愈来越多,「专属失智保险」的目的在於失智症患者在初期能否得到更多的理赔金,发挥提前照顾、减缓失智症状恶化的功效。除了一次性及分期给付保险金之外,失智者更重视的应该是「实物给付」,例如健康管理、医疗、护理、长期照顾、老年安养及殡葬等服务。
其实,不是年纪大了才会罹患失智症,近年来,不少中壮年也出现早发性失智症的问题。寿险公司在「专属失智保险」创新设计透过「分期给付」机制,支应长期照顾费用所需,不仅商品同时提供身故保障、轻度(含)以上失智给付及强化失智保障,而且未来也应该要能够满足不同年龄层、不同预算的民众对於失智保障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专属失智保险」更须结合「安养信托」的需求,「安养信托」具有「财产保障、专款专用」的特性,透过信托专户来支付包括安养照护和医疗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可以保障失智症病人的财产安全,确保保险理赔金避免被有心人诈骗或是被随意挪用,才是寿险公司因应失智风险所带来的冲击,做好了风险控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