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连结:https://sdgs.udn.com/sdgs/story/124553/8887512
乳癌转移复发的资深女性保险业务员担心女儿接受基因筛检,证实体内带有乳癌、卵巢癌相关基因BRCA,恐遭保险公司拒保,或日后申请理赔,被打回票。这可能吗?保险专家表示,现行要保书并不包括基因检测报告,但为避免争议,投保前绝对不要主动告知基因筛检结果。
南山人寿指出,目前保险法规并未授权保险公司询问相关基因检测结果,仅要求保户遵循「人身保险要保书示范内容及注意事项」,揭露过去癌症病史、诊疗及用药情况等具体健康资讯。
遗传风险评估 并非罹病
保诚人寿持同样看法,「即使检出癌症基因,不会因此拒保。」因「癌症基因筛检」属预测性检查,多数为保户出於自主健康管理需求而受检,筛检结果仅反映「相对较高的罹癌机率」,并不代表实际罹患疾病或进行医疗处置。
北宇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刘北元指出,「癌症基因筛检结果」不应纳入投保前应宣告事项,核保过程需建立在「现在体况」预测「未来风险」的逻辑上,癌症基因筛检属於遗传风险评估,并非实际疾病。若保险公司据此决定拒保,将导致具风险基因者买不到保险,失去保险「互助机制」,形成基因歧视。
保险员「问什么 答什么」
保险业者表示,是否将癌症基因检测结果纳入告知义务,仍须由主管机关依社会、医界与保险实务发展综合评估。目前主管机关或业界尚未针对此议题而打算调整法规,相关商品与核保流程须保险局核备,非保险公司可自行决定。
尽管基因筛检报告并不在保险要保书中的告知义务范围,但台湾癌症基金会保险顾问李柏泉提醒,为了避免无谓的争端,建议在与保险业务员应答时,「问什么,回答什么」,一切仅限於要保书上的书面询问选项;体内带有致病、致癌基因者欲投购买医疗保单,不用主动告知之前基因筛检结果,因为这部分并未明列於要保书条文,「不说,并没有违反告知义务」。
一名保险业务高阶经理人持同样看法,他表示,绝大部分基因筛检均属自费项目,几乎没有正式就医纪录,在健康告知事项中并没有相关栏位,而业务员也不会特别询问这个问题,民众如果主动提及,反而是为难保险业务员。
该高阶经理人指出,尽管现行保险法规并未触及癌症基因这一块,但若得知要保人带有致癌、致病基因,通常保险公司私下会以其他理由拒保或提高保费。即使顺利投保,日后申请癌症理赔,也可能被刁难,建议民众做了基因筛检,报告如果有异,应请医师不要写在电子病历,以免多生枝节。另诚心建议,如筛检报告发现致癌基因,务必尽速购买癌症险、实支实付等医疗保险。
台北荣总妇女医学部遗传优生科主任张家铭说,主要致癌原因为后天基因突变所致,如胰脏癌的KRAS基因、肺癌的EGFR基因,大部分致癌基因引发肿瘤,风险相对较低,唯一得注意的是,如带有BRCA基因,罹癌风险确实较高,务必与医师讨论,提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