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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險表示,車輛因碰撞、火災或墜落物的意外事故而導致毀損時,基本上只要車主有投保車體損失保險甲式或乙式,都可以獲得賠償。以前述車輛自燃的新聞案例來看,車子莫名起火燃燒導致車體毀損,因火災符合乙式車體損失險的承保範圍,車體的維修費用就能轉嫁由產險公司承擔。
有的民眾誤以為車體損失險必須是車輛發生碰撞才能享有保障,但其實不同類型的車體損失險,保障範圍不盡相同。
以乙式車體損失險來說,承保的危險事故包括: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等,像是車子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天降墜落物砸到車頂毀損、氣爆導致車子炸飛…等意外事故,都能獲得理賠,只是二車碰撞的危險事故在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
除了愛車的保障,駕駛本身和乘客個人的人身保障也相當重要。像是案例中駕駛和副駕駛座的乘客因及時逃出才沒事,但如果不幸受傷,強制險只能理賠副駕乘客的體傷最高20萬元、失能或死亡最高200萬元。
強制車險針對駕駛人本身是沒有保障的,建議車主在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後,應附加投保駕駛人傷害保險才能享有健全保障。
另外,強制險的保額有限,建議車主可另外附加投保乘客體傷責任保險,以提升乘客的安全保障。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20年全台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超過36萬件,相當於每天發生992起以上的車禍交通意外事故,道路安全防不勝防。
華南產險提醒,車主開車除需注意安全駕駛外,事前也應先做好完善的風險規劃,才能防患未然。